
时间:2024-07-24 09:26:15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科 作者: 点击数:84
1.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2.支持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企业上台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每新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奖励200万元,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奖励50万元。
4.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按照《济南市支持快速发展初创企业的政策》(济政办发〔2021〕1号),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快速发展初创企业,分别给予其年度对地方主要经济贡献30%、40%、50%的资金奖励,最多连续奖励三年,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成立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企业,其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10亿元,且同比增速达到30%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最多连续奖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