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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研发和使用首台(套)高端装备奖励政策

时间:2024-07-24 09:38:37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科 作者: 点击数:68

(一)济南市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②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③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申报企业依法拥有。

④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定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提供资料

①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表。

②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申报表。(申请奖励企业同时填报此表,未被认定企业填报无效)

③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企业营业执照。

⑤申报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

⑥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执行标准;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前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情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以及统计清单。

⑨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⑩产品彩色照片。

(二)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1.申报条件

①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②产品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③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生产企业依法拥有。

④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提供资料

①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表和项目报告书;

②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申请材料承诺书;

③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执行标准;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⑤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

⑥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⑦产品彩色照片一张。

(三)奖励政策

对技术装备首台(套)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按一定期限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不超过30%,最高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