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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政策——集成电路企业购买研发工具奖励政策

时间:2024-07-24 09:52:49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科 作者: 点击数:76

       根据《济南市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41号)规定: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工具软件、硬件仿真加速器以及研发仪器设备(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等研发工具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购买IP(知识产权)开展芯片研发的,给予该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最高3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从事集成电路EDA(子设计自动化)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每年给予EDA研发费用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