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7-24 10:02:01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科 作者: 点击数:206
积极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的政策,加大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指导和服务。积极落实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1〕15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制造业企业,在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